根据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开展第二轮党委巡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
本次组建2个巡察组,设组长2名,副组长4名,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一巡察组
组 长:王 魁 党委常委、党委学工部部长
副组长:赵元勤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周 静 团委书记
成 员:王 鹏 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李 礼 精神卫生学院学生年级主任
吴述银 党委医院工作部、医院管理处秘书
王其一 科研处秘书
杨葛君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秘书
赵凤莲 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副科长
梅 伟 党委宣传部秘书
巡察对象:临床医学院党委 药学院党委
第二巡察组
组 长:赵东城 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马 嬿 精神卫生学院党委书记
张 翮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马院副院长
成 员:高 扬 纪委办公室案管审理室副主任
朱宁宁 护理学院外科护理学教研室主任
张云波 临床医学院学生年级主任
裴丰庭 研究生院学生年级主任
吴 涛 临床医学院学生年级主任
王 磊 教务处教务科科长
郭 琪 巡察办秘书
巡察对象:基础医学院党总支 卫生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巡察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重点聚焦“四个落实”,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看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看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具体抓好“三紧扣”,紧扣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等对高等学校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聚焦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围绕“九紧盯”,紧盯被巡察单位落实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盯被巡察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紧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关键少数”,紧盯被巡察单位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会议“两个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紧盯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紧盯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三全育人工作情况,紧盯党政工作要点完成以及专业建设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紧盯省委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巡察组集中学习培训3天,现场巡察15个工作日,形成巡察报告和反馈意见15个工作日,50个工作日整改,适时开展评估,时间服从质量。
(一)巡察准备( 2022年5月3日前完成)
1.完善材料
根据《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规程(试行)》,完善有关制度、各类通知、讲话稿、观测点、文件模板等。
2.印发巡察通知
进驻前向被巡察单位发出巡察通知,告知巡察时间、方式、工作要求,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条件支持。
3.召开党委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2022年4月28日)
领导小组成员、本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参会。会议由巡察办负责筹备,会后组织对巡察组全体成员集中培训。
4.掌握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巡察组进驻前,巡察办协调巡察组向学校组织、宣传、纪委办、人事、教务、科研、发规、学生、财务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巡察组根据实际情况,梳理巡察思路,聚焦巡察重点,研究具体工作安排。
(二)巡察实施(2022年5月10日前进驻)
巡察组召开沟通见面动员会,通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一线、深入课堂、实验室、寝室、走访见习和实习点、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包括党组织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教研室会议、班干部会议、年级大会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巡察汇报(2022年6月13日前)
巡察进驻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巡察组会同巡察办分别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汇报巡察报告、反馈意见、巡察问题线索。
(四)巡察反馈(2022年6月20日前)
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巡察组会同巡察办召开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教职员工反馈巡察意见。
(五)巡察整改( 2022年9月中旬完成)
被巡察单位收到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巡察办报送整改方案,5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集中整改并向巡察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六)移交督办( 2022年9月中旬完成)
1.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移交信访问题、线索
对被巡察单位管理诉求类的信访反映,巡察组可在巡察期间及时登记移交,也可在巡察结束后统一移交,填写受理信访问题移交单,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移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巡察单位,一份由巡察组交巡察办存档。
2.向学校纪委及其他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由巡察组填写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材料清单,巡察办协同巡察组分别移交纪委或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承办单位原则上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察办。
(七)整改评估(2022年9月中旬完成)
50个工作日集中整改完成后,学校成立整改评估组,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审核评估,被巡察单位公布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八)材料归档(2022年9月底完成)
巡察组整理巡察工作所有过程资料,原则上于巡察结束10天内交巡察办立卷归档;后续资料于整改通报完成后最终交巡察办。巡察办应对所有资料按照清单整理立卷归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巡察工作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稳步推进。巡察办要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巡察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如期完成巡察任务。
(二)严明巡察纪律
巡察组成员要服从学校党委作出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相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三)积极支持配合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如实反映问题并提供材料,同时,要畅通信息渠道,为师生如实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四)提供条件保障
被巡察单位为党委巡察组提供力所能及的办公室、会议室、谈话室等办公场所,以及打印机、文件柜等必备办公设备。巡察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同时,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有关巡察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